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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公共安全力量阻碍艾滋病艾滋病防治措施

国家对吸毒者的骚扰和监禁削弱了治疗方案

(纽约) ---人权观察在今天发布的一份报告中称:中国的艾滋病防治措施遭到了警察和公共安全力量的破坏。吸毒者被迫远离以社区为基础的预防服务,得不到艾滋病的治疗。

人权观察发布了一份43页的报告,"恶性循环:广西省的毒瘾、强制禁闭和艾滋病"。与此同时,人权观察还在一家声望卓著的医学杂志《公共科学图书馆·医学》(PLoS Medicine (http://www.plos.org/ )上刊登了一篇同主题的文章。虽然中国近年来因其对艾滋病流行的积极反应而得到日益增多的赞许,人权观察仍尖锐指出其对吸毒者的不恰当对待。。

"政府已为吸毒者扩展了预防和治疗方案," 乔∙阿蒙,人权观察艾滋病项目主任称。 "但是与此同时,警方仍在拘留尝试接触这些服务的毒品使用者,把吸毒者关在所谓的‘戒毒康复中心',在那里没有毒瘾治疗,也没有艾滋病预防或治疗服务。 "

根据官方政府报告,中国有三百万至六百万吸毒者,近期的艾滋病传播中近一半与毒品使用有关。自2000年以来,中国政府已成立了500多个美沙酮治疗诊所,可治疗100,000名吸毒者。然而与此同时,政府越来越多地把吸毒者关在缺乏有效毒瘾治疗的强制康复中心。截至2007 年,在中国的约700个强制戒毒中心和165个"劳动再教育"中心至少有34万吸毒者。这类设施的拘留期限通常是一至三年。

人权观察发现,戒毒中心及劳动再教育中心的吸毒者受到虐待、不人道的和有辱人格的待遇。这些中心不仅没有对吸毒者提供艾滋病预防和治疗,还促进其滋长蔓延。

"中国政府声称,吸毒者被送到这些设施是为了接受毒瘾治疗," 阿蒙说。 "但他们没得到治疗而是被关在拥挤的牢房,得不到医疗护理,遭到殴打,并被迫做不体面的工作。尤其是他们的家人被迫为他们所接受的‘ 治疗'买单。"

该报告呼吁中国政府关闭拘留吸毒者的强制戒毒中心和劳动再教育中心,扩大自愿的,以社区为基础的毒瘾治疗和艾滋病预防设施。

人权观察还呼吁联合国机构和国际捐助者支持为改革中国的反麻醉品法律和规章而做的努力,并主张艾滋病人和代表艾滋病人的组织应有言论,信息,集会和结社的自由。中国曾多次拘留和恐吓努力促进治疗和预防,并评论政府艾滋病政策的艾滋病活动家。

"中国政府没能确保被拘留的吸毒者得到有效的毒瘾治疗,获得艾滋病预防和治疗服务,这侵犯了他们的权利,促成他们的死亡,危及中国艾滋病目标的成功," 阿蒙称。

背景

广西壮族自治区,在中国南部,拥有人口4900万。与越南和中国云南省接壤,广西是一个非法毒品的热点。

在中国的省份中,广西的艾滋病感染率居第三高。据估计,广西百分之九十二的艾滋病感染可以归因于注射毒品使用。

在中国,使用毒品是一个行政罪行,而且中国法律规定毒品使用者 "必须康复"。中国法律要求所有在强制康复中心的病人应得到"医疗和心理治疗,法制教育,道德教育。"

2007年,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一项新的毒品法,在2008年6月生效,对为犯行政毒品罪的人设制的拘留系统进行大的重组,但有很多含糊之处。虽然排除对拘留吸毒者的劳动再教育中心的使用,对一项毒品犯罪行为,它允许长达6年的监禁,一至三年在"强制隔离解毒所",接着是最多三年的"社区康复"。

根据新法律,地方戒毒中心的负责人根据 "诊断评价"来决定刑期的长度。这一时期结束时的第二次评估被用来确定被拘留者必须花多少时间进行社区康复。为配合立法,在劳动再教育中心和戒毒中心的同一地点,"试点"社区康复站已被建立,它们的运行与那些中心没有很多区别,但它许诺向被拘留者提供有报酬的工作和看望家人,与家人生活的更多机会,包括配偶与孩子。

 
此法还加大了警察进行毒品搜查的权力。"风雷扫毒",一项发起于2007年的反麻醉品运动,对举报吸毒的邻居、亲属和社区成员的公民提供金钱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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