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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打压科技巨头不值得美国效法

科技巨头面对中共毫无胜算,证据在此

发表于: MSNBC
In this photo illustration an Alibaba logo is seen on a smartphone screen in front of the flag of China.  © Photo by Pavlo Gonchar / SOPA Images/Sipa USA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周一发表讲话,要求全国财经监管机关加强控制互联网经济,原本已因垄断行为饱受政府打压的中国大型科技公司恐将遭遇更多麻烦。

周二,阿里巴巴旗下的热门网路浏览器,在被官方媒体批评涉及刊登不当医药广告后,已自中国应用程式商店下架。阿里巴巴公司——类似美国亚马逊以线上零售为主业——多年来在平面、广电、数位和社交媒体平台占有巨大份额,如今据报已遭政府下令分拆并出售媒体资产,因为当局日益顾忌大型科技公司的舆论影响力。

在美国,拜登政府也陆续延揽在科技巨头反垄断领域的著名倡导者,但华盛顿此举是为了回应改进科技业透明度与问责性的压力,北京的目的则是巩固政权,确保私营企业不致坐大或偏离中共设定的政经目标。

本周五,中国另外几家大型科技业者,包括腾讯、百度、滴滴出行和抖音母公司字节跳动等等,也因为过往的收购与投资行为遭中国监管机关裁罚

去年6月,中国网路监管机关对中国社交媒体平台微信——阿里巴巴拥有其百分之30股权——作出告诫,因为微信显然对阿里巴巴高管传出婚外情的消息进行审查。

可别以为党这次出手是为了捍卫言论自由。 11月,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徐麟公开讲话时说,中国必须“坚决防止借融合发展之名淡化党的领导,” 意指媒体融合,还要“坚决防范资本操纵舆论的风险。”

讯号很明确:只有党可以审查和操纵舆论。

北京掌控着世界上最精密的线上审查和监控机器。私营科技公司顺从参与这个系统,是整个机器高效运转的必要条件。这些公司代替政府审查监控用户,并在发现所谓敏感资讯时交出用户数据。

当局还会直接在主要网路公司内部设立网路安全警察单位。腾讯旗下的微信就有无数用户因为批评政府被捕入狱。影片分享应用程式抖音的母公司字节跳动则密切配合警方推送官方宣传资料,掩饰北京在新疆的人权侵犯

中国科技公司的执行长们面对监管机关几乎没有违逆或讨价还价的空间,因为中国根本没有法治,也无处投诉。一旦偏离党的路线是何下场,没人比马云——阿里巴巴及其附属金融公司蚂蚁金服的创办人——更清楚。 11月,蚂蚁金服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在预定挂牌前几天突遭中国监管机关叫停,因为马云在一次演讲中公开批评中国的金融监管系统扼杀创新。

马云在那次演讲后就从公众视线消失,直到1月下旬才在线上影片中再度露面,𣈱谈如何以公益活动支持习近平大力倡导的乡村脱贫经济战略。

在这个政府与科技巨头较劲的时代,我们早已知道哪一方会在中国胜出。大型科技公司根本不是对手。

表面上,党对科技公司的打压是为了让大众免于不实资讯,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这倒不完全是假象。近年来,许多法律法规被制定出来,保护网路用户免于商业隐私侵犯和网路犯罪。去年10月,中国政府推出《个人资讯保护法(草案)》,其中许多条款出乎意料地以欧盟《一般资料保护规范》(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为范本。

根据数位人权组织数位权利排名(Ranking Digital Rights)调查,因应中国政府、外国政府、投资者和使用者的压力,部分中国公司近年来已先后采取保护消费者隐私与安全的有效措施。百度、腾讯等搜寻引擎业者也已改善有关用户数据如何使用、分享、储存和扩增的透明度。

这些对于中国网路用户来说当然是正面发展。过去因为科技公司不负责任或唯利是图的资料分享做法,导致许多用户沦为虚假或有害网路广告的猎物。但中国政府对科技巨头的打压无法解决中国用户面临的一个更大问题:来自非民选、不受问责的政府本身的侵害。

北京解消科技巨头权力的做法应当使我们警惕:反垄断措施并非解决科技巨头权力过分膨胀的万灵丹。若缺少保护言论自由和隐私的健全法律框架,这种措施更可能帮助侵犯人权的政府进一步巩固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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