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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圍堵抗議群眾,中國上海,2022年11月27日。 © 2022 AP Photo

(紐約)-人權觀察今天表示,中國政府應尊重全國各地民眾和平抗議政府嚴苛的「清零」防疫措施並要求自由與人權的基本權利。有關當局應立即釋放所有遭不當拘押的示威人士,並應停止對有關抗議訊息進行網路審查。

2022年11月26日,在中國最大都市及金融中心上海,數千人走上街頭抗議政府的嚴苛防疫措施、譴責中國共產黨的威權統治。許多示威者手持白紙以避免被捕並盡可能降低風險,有些人則喊出「共產黨下台」、「習近平下台」等口號。11月27日,全國多所大學校園出現學生集結抗議;當晚,新冠病毒發源地武漢以及成都、北京等各大城市亦有數以百計民眾上街。

「中國各地民眾甘冒巨大風險爭取他們的人權,」人權觀察中國部高級研究員王亞秋說。「中國當局不應壓制這些抗議,而是應該允許所有人和平表達意見。」

此次上海抗議活動是為回應11月24日新疆烏魯木齊公寓火災造成至少10人死亡的案件。公眾懷疑該公寓居民因防疫封控無法逃生,消防人員也因防疫管制措施受阻,但人權觀察無法證實。

案發翌日,烏魯木齊民眾聚集在政府大樓前哀悼死者,並且抗議疫情防控措施造成該市封城長達三個多月。有關新疆居民難以獲得食物與醫藥導致死亡、患病與饑餓的報導也在網路湧現。

在北京,民眾聚集在10月份中共二十大前夕孤勇者拉出「罷免獨裁國賊習近平」抗議橫幅的四通橋下。無數抗議布條、海報和塗鴉也出現在全國各地公共場所。

網上流傳的影片顯示,大批警員到上海等地抗議現場試圖驅散群眾,並將部分示威者強行拉上警車。上海警察並將採訪抗議活動的一名英國廣播公司記者上銬押往派出所,對他拳打腳踢。另一支影片顯示,一名手持白紙女性在南京傳媒學院台階上遭身分不明便服男子抓走。

提供抗議活動相關訊息的社交媒體貼文和帳戶均遭網路審查員刪除。各大社交媒體平台的搜索功能也讓抗議相關訊息難被尋獲。

儘管中國經常發生針對個別地方政府的小規模抗議,但公開呼喊習近平下台或結束共產黨統治等口號是極其罕見的。當局向來以高度侵犯人權的嚴刑重罰懲戒一切被它視為挑戰中共掌權的行為。

中國政府素有暴力鎮壓抗爭的紀錄,特別是在1989年天安門屠殺當中,不明人數的民主運動和平示威者慘遭軍隊格殺。自那時以來,中國各地無數和平抗爭悉遭當局鎮壓。2009年新疆爆發抗議,事後數以百計民眾被懷疑參與騷亂而被安全部隊逮捕,其中至少數十人遭強迫失蹤至今。

2011年,網上帖文號召中國民眾效法阿拉伯之春起義,引發北京等各大城市出現小規模「圍觀」集結。中國當局的反應是,抓捕全國各地百餘名最直率敢言的批評人士,抛開所有法律程序將他們拘押數週。在2008年和2022年北京舉辦奧運會期間,當局同意劃設抗議專區,但2008年少數申請示威者之一竟遭當場逮捕,2022年幾乎沒人想再嘗試。

近年來,中國當局緊縮網路審查、擴大運用監控技術、消滅公民社會團體並監禁眾多獨立維權人士,致使大規模抗爭極難開展。但近幾個月來,針對新冠防疫濫權、經濟困難、言論審查以及習近平擴權的抗議活動仍在中國國內和海外中國公民之間此起彼伏。

中國政府在國內法和國際法上都有義務允許抗議、維護民眾示威權利。中國憲法第35條規定,公民享有「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被視為反映習慣國際法的《世界人權宣言》,以及中國簽署但未批准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兩者都保障和平集會以及言論、結社自由的權利。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關於和平集會權的第37號一般性意見指出,各國政府必須允許和平集會「在不受無端干預的情況下進行,為這項權利的行使提供便利,並保護參與者。」不保障這一權利「通常標誌著鎮壓。」

任何應對抗議活動的執法行為都必須符合國際標準。聯合國《執法人員使用武力和火器的基本原則》規定,安全部隊在執行任務時應在訴諸武力前盡可能採用非暴力手段。在集會期間出於正當執法目的需要,只能使用必要的最低限度的武力。有關當局還必須尊重記者和人權捍衛者對集會活動進行監察和報導的權利。

人權觀察表示,倡導中國人權的各國政府和國際組織均應聲援民眾言論與集會自由權,並應敦促中國當局不得鎮壓抗議活動。

「中國當局嚴重低估全國民眾不惜一切爭取權利與自由的意志,」王亞秋說。「無畏無懼的中國民眾正在向中共和全世界表明,他們與舉世人民同樣有資格參與國家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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