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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anting of a cotton field in China’s Xinjiang region, during a government-organized trip for foreign journalists, near Urumqi, April 21, 2021.    © 2021 AP Photo/Mark Schiefelbein

(华盛顿特区)-人权观察今天向美国联邦强迫劳动执法工作组(Forced Labor Enforcement Task Force,下称“工作组”)提交意见表示,美国新的反强迫劳动法应加强对涉及中国强迫劳动的企业供应链的审查。该法并应对进口涉及强迫劳动商品的公司加重其民事与刑事处罚。

拜登总统2021年12月签署生效的《维吾尔强迫劳动防止法》创设了一项法律推定,凡全部或一部在中国西北新疆地区制造,或由涉及强迫劳动的中国境内厂商生产的商品,一律禁止输入美国。自2017年起,中国拘押了多达一百万名维吾尔族和其他突厥裔穆斯林,使他们遭受足以构成危害人类罪的各种虐待,包括迫使在押人员和其他突厥裔穆斯林在新疆或中国其他地区遭受强迫劳动。

“美国政府拥有一种强大的新工具,可以确保企业不参与强迫劳动,但执法最重要,” 人权观察工商企业与人权高级研究员吉姆・沃明顿(Jim Wormington)说。“政府应要求进口商揭露其供应链以便清查其与新疆或其他强迫劳动地点的关联,并应追究企业本身或其供应商持续利用强迫劳动的责任。”

国土安全部代表多机构组成的工作组于2022年1月24日发出公告,就美国政府应采何种策略执行新的反强迫劳动法征求公众意见。该法的基础建立在一部美国现行法律,即《1930年关税法》,该法禁止输入“全部或部分”利用强迫劳动“开采、生产或制造的所有货物、物品、成品和商品”。自 2019 年以来,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已陆续发布十余道命令,要求没收来自新疆的特定类别产品,例如2021年1月下令没收所有全部或部分产于新疆的棉花和番茄制品。

新法律则更进一步,要求海关官员实施预定6月21日生效的一项规定,将“全部或部分开采、生产或制造”于新疆的货物一律推定为强迫劳动产品而禁止输入美国。这项法律推定也适用于被美国政府列入涉及强迫劳动实体名单(不论在新疆或中国其他地区)所生产的货物。

新法规定,企业可以提出货物无涉强迫劳动的 “明确可信证据”,以推翻禁止输入的推定。然而,由于当前中国政府的广泛监控以及新疆劳工与稽查员面临的威胁,企业根本不可能提出足以证明其本身或新疆供应商无涉强迫劳动的可信证据。即使在中国其他地区,对劳工维权人士的逮捕、对独立工会的禁止、政府的监控措施以及中国政府的《反制裁法》也都形成严重阻碍,不利查明和补救潜在的强迫劳动及其他人权侵害。

在向工作组提交的意见中,人权观察强调查核新疆相关货物的最有效方式是,要求所有向美国进口的品牌商和零售商必须绘制从原材料到制造商的全球供应链地图,并在规定时限内揭露。工作组应评估是否可能仅凭既有行政权力实施前述要求,若无此可能,则应建议制定新法律,强制厂商绘制及揭露供应链地图,并实施全面人权尽职调查。

海关和边境保护局本身查缉来自新疆或与强迫劳动有关实体的产品,应侧重于高风险产业,包括这部新法律所指定的重点产业(棉花、蕃茄和多晶矽)。海关官员应从这些重点产业中查出涉及强迫劳动风险最高的进口商,进而要求这些公司提供其供应链详情,及其查明并解决强迫劳动的办法。进口商若拒绝答覆问题或提供不充分资讯,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应当据此推定其产品包含来自新疆或涉及强迫劳动实体的材料,依新法规定禁止输入。

为证明其有效执行强迫劳动制品的进口禁令,海关和边境保护局的执法行为应保持透明。应当公布该局扣押、再出口、排除或没入货物的相关资讯,包括违禁货物的进口商、货物性质、概算价值以及采取执法行为的原因。美国政府也应该对进口或试图进口涉强迫劳动商品的公司实施金融惩罚,并引用《贩运受害者保护法》等法律对参与进口涉强迫劳动商品的个人和公司提起刑事告诉。

“不应继续容许美国进口商对其与中国、特别是新疆地区强迫劳动的关联辩称不知情,”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说。“在新疆有业务、供应商或下级供应商的公司应迅速撤出该地区,否则他们的产品可能会在美国边境被没收,他们的业务可能受到民事和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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