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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北韓難民人權協會展出該會援助的北韓難民照片,南韓首爾,2019年6月11日。 © 2019 Josh Smith/Reuters

中國政府於4月26日強迫遣返約60名北韓難民,使他們面臨強迫失蹤、酷刑、性暴力、不當監禁、強迫勞動和處死等重大風險。

這一波遣返之前,北韓領導人金正恩甫於4月13日與中國政壇第三號高官趙樂際會談,謀求加強雙邊關係。

該會談引發北韓流亡人士和人權活動者關切,擔憂中國可能加速對北韓人的強迫遣返。

地下傳教士史蒂芬・金(Stephen Kim,化名)表示,這批北韓人是從吉林、遼寧兩省被中國政府強迫遣返。他說,中國當局自今年1月至今逮捕了至少92名北韓人。儘管無法證實這92人中是否有人在4月26日遭到遣返,但他認為可能性極低。

經人權觀察多方核實,自2020年初北韓政府關閉北方邊界以來,中國政府已強迫遣返逾670名北韓人。其中包括2023年10月9日遣返500多人,2023年9月18日40人,2023年8月29日80人,以及2021年7月約50人

中國政府一向將北韓人貼上「經濟移民」標籤,依照兩國1986年簽訂的邊界協議予以強迫遣返。然而作為1951年難民公約及其1967年議定書以及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的締約國,中國有義務不得將任何人遣返其可能遭受迫害或酷刑之處,否則就違反不推回的基本原則。

北韓當局將未經批准出國列為重大犯罪。由於逃亡者一旦返回北韓很可能遭受酷刑或其他虐待,任何人逃出北韓後都有權在其抵達的任何國家申請難民地位,也應就其申請獲得審理機會。

世界各國政府,包括南韓,應該呼籲全面停止對北韓人的強迫遣返。中國政府應為國內北韓人提供庇護,或允許他們自由通過前往南韓或其他安全第三國。中國政府也應允許聯合國難民署行使職權,會見所有在押的北韓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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